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点击查看: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提出全方位全过程实施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施懿宸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全面提出了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体现了实现“3060”目标的协同效应,即将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会影响碳排放水平的主要因素纳入2025年主要目标。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指导意见》要求,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中短期在风电、光伏以及清洁能源占比较小的情况下,强调节能优先,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绿色转型,从而减少对传统能源过分依赖,最终保障能源替代顺利实现。
根据《指导意见》,要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同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
在林伯强看来,更加灵活的电网和储能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大比例发展的基本条件,但目前相关成本还比较高,能源转型产生的成本需要通过各种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抑制传统高耗能行业需求。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分析认为,近几年全国主要再生资源(废钢铁、废金属等)的回收量、回收价值总体都在增长。同时,从部分细分市场的利用情况来看,在废金属市场、废弃电器电子市场和废旧轮胎市场中,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
“从目前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来看,其支持范围与《指导意见》所示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下一步地方可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划定《指导意见》、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及地方重点产业的重合领域,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行行业、产业,率先行动,这既符合绿色目标,又有助于获得绿色金融支持,最终带动整个经济基本盘的绿色低碳转型。”施懿宸认为。